“联合国预防行动”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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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廷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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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国际法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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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联合国的首要宗旨,①为实现这一宗旨,《联合国宪章》规定了比较完整的“解决争端”体制,宪章的许多重要条款,均与此有关,内容极为广泛。特别是宪章第六、七两章对此作了专门具体规定。而联合国的“预防行动”则是人们对联合国预防和消除国际争端程序的简称,其具体内容体现在1988年12月5日联合国大会未经表决而核可的《关于预防和消除可能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和局势以及关于联合国在该领域的作用的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中。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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