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争议的法律调整问题——以和谐社会的构建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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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湘琛,曾嵘.集体劳动争议的法律调整问题——以和谐社会的构建为视角[J].求索,2007(2):11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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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湘琛 曾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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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长沙市雨花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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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以法治化的途径解决集体劳动争议,法治化对社会和谐的功能与价值在于:通过法律程序的设定将罢工等集体劳动争议行为进行“去政治化”的处理、将复杂的社会问题转化为相对单纯的法律技术问题,具体而言,集体劳动争议法律调整基本的制度框架由争议表达机制与反应机制两大体系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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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集体劳动争议 "去政治化"功能 争议表达机制 反应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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