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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受谢”之疑义
引用本文:牛振宇.“感恩受谢”之疑义[J].中国监察,2002(21).
作者姓名:牛振宇
摘    要:国人素以知恩图报为美德,但凡自己的愿望在他人帮助下得以实现,尤其是经历过种种“磨难”的,便会心生感激,并总要通过某种途径把这种感激之情表达出来。审判结果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或许正是因此,当事人向法院或法官表示心意的方法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枚不胜举。官司打赢了,胜诉方敲锣打鼓送感谢信;被告人判了刑,原告方鸣鞭放炮赠“青天”匾;判决裁定得以执行,于是给报社寄表扬稿,或到电台点歌等,方法种种。对于当事人的感恩之举,除了偶尔觉得与人民法院应有的庄严肃穆气氛不相称外,很少有人会产生异议。本来嘛,当事人通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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