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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不禁止即可为”
引用本文:王雅琴.论“法不禁止即可为”[J].理论视野,2014(4):40-42.
作者姓名:王雅琴
摘    要:正"法不禁止即可为"(另译"法不禁止即自由")是西方法律传统中的一句谚语。在今天已被当作基本法理或普遍性常识。1]深入分析这一常见法学命题的现实意义有助于国人正确认识、对待法律和自由的关系、私权利和公权力的关系。一、"法不禁止即可为"的渊源及基本涵义古希腊、古罗马的人们就有关于法律和自由关系的思索,体现为古老的"法律下的自由"的理念。2]古

关 键 词:基本法理  西方法律传统  私权利  法治国家建设  权力行使  形式法治  现代法治精神  市场作用  法律保留原则  权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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