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出庭院长审案 政协常委、委员观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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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美夏,马新建.区长出庭院长审案 政协常委、委员观摩[J].法庭内外,2016(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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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美夏 马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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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6年3月31日,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院长吴在存敲响法槌,与法官、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原告东福、邓希明诉被告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两起案件。通州区区长岳鹏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市政协常委、委员,九三学社东城法律支社主委,市政协社法委工作人员,通州区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代表、中央及市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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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协常委 出庭应诉 合并审理 支社 北京市通州区 吴在 行政审判 政协委员 调查核实 同类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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