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充当“保护伞” 两干部被判刑
引用本文:欧阳富胜.充当“保护伞” 两干部被判刑[J].中国监察,2002(16).
作者姓名:欧阳富胜
摘    要:今年4月30日,湖南省东安县县委原副书记胡纯栋因犯受贿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62180元;东安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夏再生犯受贿罪、非法经营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8万元。同时,东安县县委办公室原司机袁勇战因犯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4.5万元。据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胡纯栋利用担任东安县委副书记及开发区管委会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