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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系透视——中朝法文化交流概观
引用本文:李青.中华法系透视——中朝法文化交流概观[J].美中法律评论,2007,4(3):41-47.
作者姓名:李青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北京100101
摘    要:在东亚诸国中,朝鲜与中国的法文化交流最为深远,它曾以中华法系为母法,其法制建设受到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深刻影响。中华法系能被朝鲜所接受的重要原因在于中朝两国存在的相类似的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而朝鲜从本民族的国情出发,具有创造性的立法活动与法制建设,又进一步巩固了中华法系的基石,更加突出了中华法系的特点,为中华法系的丰富和发展作出了历史贡献。

关 键 词:中华法系  儒家  朝鲜  法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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