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视域下的契约文明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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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尤春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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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苏 南京,21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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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哲社基金(V0993-10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1010_56XAB11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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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场经济客观的经济运行规律,需要有一个体现市场经济发展的交往规则体系,而这种交往规则体系是靠契约来维系的.契约原则与规则保证了市场主体交易的规范化、市场管理的法制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契约经济、法治经济,主要靠主体平等、意思自治的法律规范调整,亦即靠“契约”来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呼唤着体现主体独立、意思自由和理性平等的契约精神,呼唤着保障自由与公平的市场秩序的契约制度,同时也对政府干预市场的公权力的行使提出了合法性要求,那就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契约精神与契约制度相适应的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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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经济 契约 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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