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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在民商事调解中的作为
作者姓名:李辰阳
作者单位:上海市普陀公证处
摘    要:正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得调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以其便捷、高效和低成本被越来越广泛的认知和使用。当然,调解也能够充分保证当事人以自己的合法意思决定纠纷解决的具体方式和结果。笔者特别关注了香港的调解。在香港,调解组织已经相当发达。诸多的调解组织有各种形成方式,有的隶属于仲裁机构,有的为慈善机构,有的是把调解作为其工作之一的社会组织。各类调解组织纷纷推广以调解方式化解争议纠纷。近年香港的调解有从自愿性向强制性转化发展的

关 键 词:公证制度  纠纷解决方式  仲裁机构  调解方式  强制执行力  形成方式  强制执行效力  民事司法  调解机制  调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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