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境河流外国籍船舶管理办法
摘    要:第一条为了維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便利外国籍船舶进出我国同邻国互为边界的国境河流港口(以下簡称国境河流港口)和我国同邻国相通的河流(以下簡称同邻国相通河流),保障外国籍船舶航行安全,特制訂本办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