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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泰囧》侵权《人在囧途》,被判赔偿500万元 9月22日,《泰囧》被诉知识产权侵权一案一审判决出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要求被告光线传媒等4家公司和导演徐峥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赔偿原告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华旗”)经济损失500万元,驳回武汉华旗的其他诉讼请求。

关 键 词:知识产权侵权  不正当竞争行为  版权  高级人民法院  一审判决  光线传媒  经济损失  影视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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