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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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川府发[2017]63号成都市、泸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12月23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改革目标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包括成都天府新区片区、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川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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