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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尚未实际发生的后续医疗费能否一并起诉
摘 要:
法官:今年“五·一”节期间,我找了一辆出租车陪70岁的母亲去300里外的福州市农村去看望年迈多病的大舅,当出租车司机兰某看到我母亲是一位老人时,便说路不好走,提出如果不是他出租车司机的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话,我们不能让他承担赔偿责任。这样,我就和兰某口头达成了“出租车一方无过错造成人身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
关 键 词:
出租车司机
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
约定
过错
人身伤害
福州市
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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