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国缺少自己的法学传统,这似乎已经成为目前学界相当多人士的定见。同时,现代法学界又不乏主张以西方的法律制度和法学观念改造(取代?重构?)本国传统者,不过,这样的见解实际上反映了对于所谓传统的一种凝固的观念,那就是,一国的传统只能是本国的“土特产”,而且它一经形成,便不可能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于是,当域外文化纷至沓来之时,中外之间便有了你死我活的搏杀。搏杀的结果却并非你死我活;你一拳,我一脚,几十个回合下来,最终却像是俗话所谓“不打不成交”,或者如赵孟頫太太歌颂爱情所说的那样,已经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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