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49号)
作者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    要: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厅《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 键 词:卫生  财政  债务  方案  通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