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28号文件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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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鲁政发[2017]1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由山东制造向山东创造转变、由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跨越,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立足山东制造业与互联网产业基础优势,加快融合发展进程,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成为巩固制造业大省地位、加快向制造强省迈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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