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会计系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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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鲁人社规[2017]2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会计系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1月10日山东省会计系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精神,建立和完善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人才的学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建设高素质的会计专业人才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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