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辽阳卢某问:我孩子是辽阳某学校的一名学生,1997年3月15日的中午,下课后,他和几个同学刚从教学楼出来,准备去食堂吃饭,没想到教学楼侧面楼层高处的贴面砖大片脱落下来,他和其余三个同学被砸伤(?)因伤情较重,腿部骨折,住了半年医院,已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我和他父亲为照顾孩子,无力经营时装店,停业近1年(?)我和另三名学生家长找到学校,要求学校承担责任,可学校答复说:教学楼投入使用不到5年,此次事故的原因主要在于红砖的质量不合格;在这一工程的技术档案中,红砖无出厂合格证;也没有对红砖耐久性能进行的检验报告,所以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应由施工单位来承担,你们可直接找施工单位要求赔偿(?)请问:学校的答复合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