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米市在市场调节中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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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羽中.芜湖米市在市场调节中的作用[J].思想政治课教学,19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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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羽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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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师大附中高一(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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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芜湖米市又重新开业了。当前,重新恢复米市这一传统粮食流通形式,是粮食商品生产大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粮食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芜湖米市是粮食商品的一种新的流通形式。它既是一个常年开放的粮食交易场所,又是一个以国家粮食商业为主体的经济实体。由于米市采取的是地方产品与外地产品相结合、现贷交易和期贷合同相结合、大批量与小生意相结合、自营和代销以及联营相结合的灵活的经营方式,买卖双方交换地位平等,符合商品交换的价值规律,所以促进了统购统销的粮食市场向以国营经济为主体、按商品交换的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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