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上的执行救济与实体上的执行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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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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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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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执行救济是强制执行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执行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强制执行严格依法实施具有重大意义,执行救济包括程序上的执行救济和实体上的执行救济,具体方法包括执行过程的异议、债务人异议和第三人异议,这些在大陆法系国家有着丰富的理论学说和较成熟的立法规定。我国民诉法仅笼统地规定了执行异议制度,无论理论、实践还是立法上都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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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执行救济 执行过程的异议 债务人异议 第三人异议 执行异议 |
文章编号: | 1003-8477(2001)08-001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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