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对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应怎么理解和适用?
摘    要:编辑同志: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刑法第五十二条“对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应怎么理解和适用?如某甲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