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军人服役期间应当缴纳的保险费用由国家补助,在《军人保险法》2012年7月1日实施之前国家对军人保险费的补助是由地方财政承担的。现在《军人保险法》按照事权和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将军人服役期间应当缴纳的保险费由地方财政承担,调整为由中央财政承担。但是,《军人保险法》无溯及力。因此,我们必须对《军人保险法》实施前后军人服役期间应当缴纳保险费补助来源不一致将导致的问题进行法理上的思考,并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关于军人保险费补助转移支付金及时核拨到位法律制度以及地方财政关于军人保险费补助转移支付及时核拨到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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