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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律:唯物辩证法的第四条规律
引用本文:匡荣顺.平衡律:唯物辩证法的第四条规律[J].理论学刊,1989(4).
作者姓名:匡荣顺
摘    要:任何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都呈现出不平衡和平衡两种状态。事物在不平衡和平衡两种状态相互交替对立统一中发展,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普遍规律。可叫作不平衡平衡互变规律。这个规律,不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都是普遍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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