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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提供者版权责任新探
引用本文:赵浩. 网络服务提供者版权责任新探[J]. 电子知识产权, 2010, 0(11)
作者姓名:赵浩
作者单位: 
摘    要: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正式生效,该法明确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该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关 键 词:网络用户  搜索引擎  侵权责任  版权责任  因特网服务提供者  网络著作权  网络服务提供者  网络环境下  网络内容提供者  数字化时代  

New Thinking on Copyright Liability of ICP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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