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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构建研究
作者单位:;1.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摘    要:海洋生态损害国家索赔的法理依据是国家的环境保护义务。海洋行政机关代表国家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的正当性,源于宪法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基于海洋生态损害的特殊性,构建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以海洋行政主管机关为主要的赔偿权利人,检察机关为外部监督力量,发挥社会组织的补位、监督作用,以期形成维护海洋生态利益的合力救济机制。

关 键 词: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  国家索赔  海洋生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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