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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告
摘    要:根据司发通(2002)79号《司法部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和京司函犤2003犦82号《关于2003年度公司律师登记注册问题的批复》精神,北京市律师协会对符合条件的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信实业银行、华厦银行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6家企业35名公司律师予以公告。公司律师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在企业内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并依法取得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人员”。公司律师在办理本企业的法律事务时,可以律师身份从事业务活动,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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