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会计在诉讼策略中的运用尝试我曾接手一个涉嫌贪污案件。被告系某村干部,在主持修建村公路期间,因利用职务之便将拨出的部分修路款据为己有,被检察院指控为贪污。其主要理由就是该村的修路款大部分为交通、财政、建设等部门拨款,均系国有财产。被告在接受委托执行公务期间利用了职务之便。在审核村委接受外单位拨款及拨出的过程中,我意外地发现:村委在接到外单位拨款后,一般都在第二天就将该款拨到施工单位,如施工单位催得紧村委会就继续拨款支持。截止到被告取款当天,外单位拨款早已用尽,村委会累计支付的自有修路款已达100余万,村委早已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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