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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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省教育工作法规、政策并监督执行。2.研究提出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3.统筹管理全省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4.统筹规划高等学校布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各类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的报批或审批工作;确定中等以下教育学制。5.会同有关部门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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