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 |
| |
作者单位: | 国务院 |
| |
摘 要: | 国函[2012]15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海洋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二、天津市位于环渤海地区的中心位置,是我国北方地区面向东北亚和太平洋的重要门户。
|
关 键 词: | 海洋功能区划 天津市 国务院 市人民政府 海洋资源 填海 批复 海域资源 海域使用 修复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