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实行调整有新规定 |
| |
摘 要: | 国家体改委、经贸委最近联合发出了《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调整的规定》。该文件对以下问题作了明确规定:l、企业停产整顿期限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2、实行承包的企业,财税部门可准许其暂停上交承包的利润,确需要待业保险金扶持的,可按有关条款办理。3、经财政部门批准,可适当减税。4、解散企业注销前,企业主管部门应尽可能负责在本系统安置职工,并优先安置工龄长、有专长的职—工作。5、企业宣布解散后,有关部门应查明责任,对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处理。6、企业原有领导人员的职务自行免除,并办理免职…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