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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关于房改房的案例
作者姓名:
刘策良
作者单位:
湖南省株洲市公证处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实施,该立法在不动产方面作出了重大突破。《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己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相关规定的出台,使得实务中现行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与法律发生冲突。笔者针对争议所在提出自己一家之言,以期抛砖引玉,引起行业广泛讨论,推动行业指导性意见形成。
关 键 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房改房
不动产物权
案例
不动产登记簿
法律规定
《物权法》
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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