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案例]:戴某系江苏省沭阳县路事达公路仪器有限公司车工,2004年7月20日晚上约9时30分,戴某在加班工作期间,手拿钢筋在车床前工作时突然晕倒受伤,经医院诊断其为蛛网膜下腔出血,颈部C5—6锥体压缩性骨折,顶枕部头皮下血肿,虽经医院治疗但仍造成戴某残疾。戴某受伤后,其子于2004年9月,以其父受伤是因车床漏电电击为由向沭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受理后委托沭阳县医疗专家组对戴某的伤情进行鉴定。沭阳县医疗专家组根据戴某原始住院资料对戴某的伤情进行诊断分析,作出了戴某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应该是旧病复发所致的结论。沭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据此作出了“关于不认定戴某为工伤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