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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形成权的合理性
作者姓名:蒋力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摘    要:形成权的提出填补了一类权利的空缺,使得民事权利体系更加完整。形成权的行使仅需权利人一方的行为即可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而无需相对人的同意。为了保护权利相对人的利益,形成权的行使必须受到限制。

关 键 词:形成权  单方行为  权利来源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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