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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强制追加问题
引用本文:狄娟.浅议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强制追加问题[J].法制博览,2013(1):254.
作者姓名:狄娟
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摘    要:在我国必要共同诉讼制度中,要求凡是双方为两人以上且同一标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未参加诉讼的其他当事人,法院应当追加,但从当事人权利的保障来看,这种必须合并、追加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侵害到了当事人和其他人的权力,是否违背了民事诉讼法中赋予当事人的处分原则?法院是否违反了"不告不理"的程序原则?本文就针对这一系列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关 键 词:必要共同诉讼  合并追加  处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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