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强制追加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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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狄娟.浅议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强制追加问题[J].法制博览,2013(1):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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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狄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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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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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必要共同诉讼制度中,要求凡是双方为两人以上且同一标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未参加诉讼的其他当事人,法院应当追加,但从当事人权利的保障来看,这种必须合并、追加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侵害到了当事人和其他人的权力,是否违背了民事诉讼法中赋予当事人的处分原则?法院是否违反了"不告不理"的程序原则?本文就针对这一系列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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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必要共同诉讼 合并追加 处分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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