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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该案有依据
引用本文:刘洪军.审理该案有依据[J].中国律师,1994(6).
作者姓名:刘洪军
作者单位:河南省漯河市律师事务所
摘    要:一九九四年第四期的《中国律师》杂志刊登了《奇特纠纷困扰封丘法官无据难断是非》一文(以下简称“奇文”),该文讲述了范某拾到一提包,失主发出“寻物启示”,若有人归还,失主将酬谢1.5万元一案。“奇文”中说,“鉴于没有现成的法律条文可依据,……该庭采用7调解方式。”笔者认为,该案可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第五十七条进行审理。《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现定:“没有台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近还受损失的人”,这条款是对不当得利的构成及责任的规定,也就是说,不当得利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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