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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室成立
摘    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推动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省编办批准(浙政办发2009]158号),成立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局节能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在省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省级政府机关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做好资源消费状态和节约潜能统计分析,组织实施政府机关办公楼节能改建工程,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备,负责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落实省政府下达的其他节能任务,会同省级机关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关 键 词:省级政府机关  节能管理  公共机构  浙江省  办公室  教育和培训  节能工作  目标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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