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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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扬. 略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J]. 电子知识产权, 2004, 0(8): 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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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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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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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法有自己的基本原则,知识产权法有没有自己的基本原则?回答是肯定的,否则,知识产权法学界也就不会津津乐道知识产权中的利益平衡原则了。当然,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与民法的一般基本原则有所不同,是创设知识产权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并不具有民事主体行为准则和授权司法机关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的功能,而只具有立法准则和审判准则的功能。笔者认为,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有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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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 法定原则 民法 《著作权法》 财产权 |
Brief Research on Legal Principle of IP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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