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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领导未下井将罚煤矿十五万元
作者姓名:邢世伟
摘    要:<正>记者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煤矿领导班子成员未按规定下井带班将按擅离职守处理,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同时对煤矿企业处15万元罚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发布的规定,从明年元旦起

关 键 词:撤职  情节  行政处分  规定  罚款  煤矿企业  总局  领导班子成员  煤矿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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