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从两个案例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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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易俊雄 王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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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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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上,在2004年之前采取的是混同原则,在2004年之后则采取显著原则。《专利法》的第三次修改给我国的专利制度带来了显著的影响。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标准的完善,《专利法》做好了如下铺垫: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标准的提高;关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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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外观设计专利 混同原则 显著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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