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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程序首次进入中国法律
引用本文:李娜.听证程序首次进入中国法律[J].中国律师,1996(5).
作者姓名:李娜
摘    要: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涉及了一个特殊的程序──听证程序。该程序在我国法律中是前所未有的。何为听证,全国法制人大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张春生介绍说,就行政听证来讲,即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不利于当事人时,应该给当事入提供一个机会,让他自己去申辩理由,让他提出自己的看法,并为他提供陈述理由、申辩意见的机会──与行政机关对簿公堂。在国外法制发达的国家一般都有听证会制度,有国会听证制,如美国,也有行政程序中的听政制度。英美法德都采取听证制度。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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