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5年度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情况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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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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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区政府法制办: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广州市各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须经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审查。2005年全市共有19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过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审查,现将文件目录公布。所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可作为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天河区(4件)1.《天河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暂行规定》(穗府法备[2005]31号)2.《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的通告》(穗府法备[200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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