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与我国金融存在的法律缺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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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利才,宋泰馀,邓向红.加入WTO与我国金融存在的法律缺位[J].湖湘论坛,2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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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利才 宋泰馀 邓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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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邵阳邮编 422000,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邵阳邮编 422000,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邵阳邮编 4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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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金融法制建设,先后颁布实施了有关银行、证券、保险的法律法规,并形成了三业分离、经营分开、监管分割的格局。这些改革、建设及形成的格局,基本上适应了 1999年以前的中国市场经济的特色需要,曾起到过稳定金融、防范风险、促进经济发展的良好效果。但是,近年情况发生了变化。 1999年 11月 4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分别以压倒多数通过《金融服务现代法案》。到目前为止,美、欧等绝大多数世贸组织成员国已分别与我国签订了入世协议。对于我国来讲, WTO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比照国际惯例,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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