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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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自治区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自2001年7月建立以来,经过劳动保障、财政和卫生部门的共同努力,基本形成了一个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以大额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经过6年的运行,自治区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制度运行平稳,基金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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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 医疗 保险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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