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的报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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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的报告》,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现将这两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建立学位制度是发展我国科学和教育事业的一项重要立法,对培养、选拔科学专门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学位制度的实施既要有利于调动人们攀登科学高峰的积极性,又要有利于安定团结。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必须十分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注意发挥专家的作用,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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