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析无履行能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弊端及改革
引用本文:于范,刘长伟.析无履行能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弊端及改革[J].山东审判,1999(6).
作者姓名:于范  刘长伟
作者单位:沂南县人民法院 (于范),沂南县人民法院(刘长伟)
摘    要:当前,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大量无履行能力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导致许多司法难题,其弊端日益显露,对这一有悖于事理和法理的做法亟待进行改革,以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加快依法治国进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