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
作者单位: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劳动保障厅,贵州省文化厅,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地税局,贵州省工商局,贵州省国税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摘    要: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有关优惠政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关 键 词:民政  复员  通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