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转型视野中的检察控辩庭前交流机制之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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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雅蓉.刑诉法转型视野中的检察控辩庭前交流机制之构建[J].犯罪研究,2012(4):7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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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雅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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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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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律师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在我国刑事诉讼中长期存^i,由此导致了控辩双方的不平等。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律师法》在此问题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是,这些规定特别是有关会见的规定并没有在2008年6月1日通过的《律师法》生效后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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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交流机制 刑诉法 《律师法》 2008年 检察 转型 2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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