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乡镇人大在人代会上报告工作主体应是谁?
摘    要:乡镇在召开人代会时,参照县级以上人代会听取本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议程安排,人大主席团主席一般也在人代会上作报告。但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报告的主体各地都不相同。有的以乡镇人大名义,有的以乡镇人大主席团名义,有的则以人大主席团主席个人名义报告工作。应以乡镇人大主席团为主体笔者以为,乡镇人代会上如需有人大工作方面的报告,应以乡镇人大主席团名义为宜。首先,符合法律精神。乡镇人大主席团虽然不是常设机关,但是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

关 键 词:乡镇人大  主席团  人代会  人民代表大会  工作报告  人大常委会  人大工作  地方性法规  法律精神  副主席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