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82年颁布施行的现行宪法是建国以来四部宪法中最具规范性、正当性和实效性的一部宪法,是开启一个新时代的“政治宣言书”。此后的一系列宪法修正案更是进一步显示着我国宪政建设艰难但却稳健的步伐,蕴含着富含中国特色的宪政曙光。例如:对私营经济宪法地位的确认和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为公民独立人格的发育、自由意志的形成、个人自治的实现奠定着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建设法治国家目标的设定,意味着“法治”不再是学者们在青灯黄卷下的冥思苦想和象牙塔内的无病呻吟,而成为共和国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风风雨雨之后在治国方略上所做的必然选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直接入宪,更是体现着对人性的深层呼唤和对人的尊严、价值、权利与自由的深度关切,同时也彰显着我国宪政建设的价值取向与目标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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