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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规划局拟定的天津市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摘    要:<正>津政办发2017]34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规划局拟定的《天津市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管理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7年3月8日天津市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管理规定市规划局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管理,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及时、合理、高质量地编制城乡规划,引领城市发展,根据《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列入计划管理的城乡规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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